时间:2021-02-22已阅读过: 2次
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一)常规标本送检制度
1. 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变形。手术标本送检前请勿自行剖开,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必须剖开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开前后情况。临床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在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2. 检材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
3. 送检科室应建立送检标本登记本,每次送检标本应由病理科人员签收,以避免丢失标本。
4. 标本切取、固定后应尽快送往病理科,以便于及时取材、制片和诊断,及时发出病理报告。
(二)填写送检病理申请单:
1. 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并由申请医师签字确认,以便诊断时参阅和存档保留。
2. 为加强收费管理,请填清送检单位,科室,住院号,病床号等。
3. 请在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及医嘱号,贴在送检标本容器上,便于核对并避免发生错号。
4. 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5. 病理医师在取材时,遇送检标本与临床医师填写的申请单有疑问邀请临床医师解疑时,临床医师最好应邀到场。
6. 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学诊断负责。
7. 病理科不接待病人或病人亲属自行到病理科查看手术切除标本,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8. 临床医师对病理报告有疑问时应及时与病理科医师取得联系,因为病理标本在病理报告发出后要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保留。
以上事项请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以利于及时、准确发出病理告,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的差错,应由送检科室及有关人员负责。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要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四)细胞学检查
1.细胞学检查指主要是通过人体病变部位脱落、刮取及穿刺抽取的细胞形态和性质的观察,对某些疾病进行诊断。细胞学检查目前主要应用于肿瘤的诊断,也可用于某些疾病的检查与诊断,如对各种内脏器官的炎性疾病的诊断及激素水平的判断等。
2.痰液细胞学检查:标本必须新鲜,应是从呼吸道深部咯出,咯痰前应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3.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保持新鲜,及时送检。
4.宫颈刮/涂片及穿刺液应及时做成涂片送检。
5.上述检查申请单填写请参照病理检查申请单的要求,并在“标本 来源”一项中注明标本的类别:“痰”、“胸水”、“涂片”等。
(五)特殊染色检查
特殊染色是一种传统的病理诊断和鉴别诊断手段,是病理科医师根据个案的诊断需要而实施的特殊染色方法。一般不作为临床医师的申请检查项目。